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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快递小哥系上工伤保险“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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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黄翔 木草)日前,扬州市人社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对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为常年在马路上奔走的快递小哥系上工伤保险“安全带”。
扬州市明确,快递企业将快递末端备案网点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在该网点经营地为经营该快递末端备案网点的自然人或者组织成员以及该网点快递员缴纳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快递企业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者组织承包的快递末端备案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该网点的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照1.1%计算,并按规定进行浮动调整。
为推动该项工作开展,连日来,扬州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利用“安全生产月”“送凉爽”活动、行业微信群等多种渠道,组织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参保政策宣讲,全面、及时推动快递员纳入工伤保险,降低快递企业用工风险。同时,全市人社系统针对快递行业特点持续优化社保服务,简化参保手续,方便快递企业为快递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