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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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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
近年来,江苏大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在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较大突破,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尤为重要,要通过一系列优化改革,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在此背景下,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以及自己的思考,本人认为,在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中,信息化手段的建设应用仍需提升。
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概况
长久以来,我国主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形式,评价劳动者的技术技能水平,并以职业资格证书反映技能水平。职业资格制度最早演变自1990年颁布实施的《工人技术考核条例》,该条例明确了考核等级与调级晋升相挂钩的制度,并首次提出“技术等级证书”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概念。1994年,原劳动部连续颁布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逐步将过去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改造成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进入新世纪以来,原劳动保障部又先后制定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等部门规章,建立健全了职业资格评价鉴定工作体系。自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施行以来,人社部(原劳动保障部)共制定颁布了1096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可开展职业资格评价的职业(工种)即1096个。2013年起,国家分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移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根据国家有关精神,明确了改革方向,即: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多元评价机制,满足各类劳动者的评价需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我省印发了《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2号)和《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苏人社发〔2019〕178号)等文件,对涉及职业能力分类评价改革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备案评估、评价方式和内容、评价流程、监管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后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平稳过渡奠定了基础。
评价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
目前,我省稳妥有序落实国家分步走要求,退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支持社会主体有序承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数量已超120万人次,备案机构超2600家,其中用人企业占七成以上,覆盖了石油石化、航空航天、船舶、铁路、核工业、电力、兵器兵装等行业,并逐步扩面至现代服务业,融入到技工院校的日常教学和培养计划,实现了机构数、发证数、覆盖面等三方面“走在前列”。
但同时,在改革中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一是系统的原有架构模式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原有的系统设计架构固化,无法按照新的改革政策要求调整职业种类、职业架构、等级层级、评价机构等业务结构;数据交换方式落后,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单一,还无法实现运用大数据筛查出一人多证,有可能会导致一人多次取证领取相应补贴的现象。
二是系统监管服务能力不足。一方面,由“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职能转变后,技能人才的评价组织实施也由原来的相对集中统筹协调变为了“多点散发、各自为政”,监管难度增大;另一方面,技术资源开发滞后、市场反应不够灵敏,难以满足各类机构自主评价的个性需求;此外,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考务管理人员等队伍建设数量不足,工作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服务能力不足。在督导人员选派、质量监控等核心环节,仍需要大量人工干预处理,管理效能较低。
三是系统缺失已不适应改革新要求。缺少技能竞赛管理功能,无法实现过程管控、质量管控、人员管控;缺少考评计划需求管理、考核成效统计分析功能,无法对科学制定考评工作计划、评估考核成效提供支撑。由于大多数技能人才评价社会承接主体都是“新手”,对原来的评价体系、评价方式方法、质量管理要求等都不甚了解,需要有简便易行、通俗易懂的政策等文件资料、标准等技术资料作支撑,需要有标准的操作流程作参考。
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思考
围绕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加快转变服务方式,建立综合运用“互联网+”、云存储和大数据等信息网络技术,建设覆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业务、全流程、全功能的考务管理、证书管理、资源建设管理、技能竞赛管理、专家队伍管理等的技能人才评价认定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体系向在线化、数据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化水平。
(一)功能设计
1.信息管理功能。将技能人才评价认定的报名与审核、评价认定方案的制定与安排、成绩的录入与存档、证书信息的查询与修改等各个环节全面进行线上处理,通过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等技术,实现无纸化办公,并将整个流程以日志的形式保留在系统平台中,随时查看进度及办理情况,实现信息化管理。
2.统计分析功能。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对开展评价认定各职业的人数波动、行业分布、地区分布、性别分布等进行统计,分析技能人才结构状况,监测各职业的社会需求和变迁,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政策制定、认定工作的分析研判提供有力支撑。
3.人才库功能。以证书信息库为基础,依托一体化平台的业务数据,建设省级职业技能人才信息资源库,精准定位高技能人才,切实做好人才的服务工作。同时,建立专家信息库、质量督导员信息库、考评员信息库、竞赛裁判信息库,跟踪专家及考评员的相关情况。
4.监管功能。对认定备案机构、考评人员、考务安排、证书打印及发放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做到每场评价认定、每位考生、每本证书均在系统中有据可查。监管服务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质量督导人员名录库,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借力信息化推动职能转型,深化技能人才评价领域“放管服”改革。
(二)信息化建设应用
打造一体化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平台,构架由业务平台、监管服务平台、技术资源开发平台三部分组成。
业务平台为主要的工作平台,子系统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系统、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系统。平台业务范围涵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方面,业务功能包括评价机构备案、计划制定、信息录入、督导管理、成绩审批、证书生成、数据同步及统计、职业技能竞赛发证管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等。
监管服务平台涵盖机构监管、过程监管、投诉监管、质量督导管理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现场与远程结合,对所有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认定事项的各级各类机构实现全程可视监控、事后动态分析、结果信用评估、满意度测评和全程可追溯,推进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技术资源开发平台功能包括现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国家、省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等目录查询,技术资源开发项目申报、项目审定、成果发布等。同时,与业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步、数据比对,为开展评价机构备案、实施评价认定、开展质量督导等提供技术支撑。
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同时,也应同步建立起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信息化建设应用、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应加大对参与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相关人员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运用能力和水平。以“互联网+”思维引领、全面建成技能人才评价网络信息化格局,提升评价服务和管理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作者单位: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