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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

将江淮生态大走廊纳入国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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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王晖军 邹平 记者 王槐艾)正在北京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扬州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将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纳入国家规划,健全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努力打造一条清水走廊、安全走廊和绿色走廊。

扬州位于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横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京杭运河穿城而过,全市64%的地域为淮河流域,36%的地域为长江流域,是江苏省唯一一个跨淮河与长江两大流域的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体系完整的城市,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由于多年来的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扬州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区域污染负荷较重、优良水体比例不高、生态功能退化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滞后。畜禽、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膜和秸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仍没得到有效解决。

为确保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江淮生态大走廊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输水水质的稳定达标,建议国家对以下三个问题给予关心与支持:

加大对东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支持。中央对西线、中线调水区域生态保护高度重视,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同时加大对东线源头和沿线地区的生态防护体系的规划建设,将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纳入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并对江淮生态大走廊项目规划和建设给予具体技术指导,对江淮生态大走廊规划的生态建设、监控能力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工程予以重点支持。

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的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源头在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一旦上游受污染,将直接影响调水水质。在规划建设长江经济带过程中,必须从流域整体出发构建统一的水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沿江各省环境保护责任和水质交接责任,在产业准入目录、生态岸线划定、污染排放标准等方面出台统一政策。

构建确保水质安全的长效机制。国家层面尽快立法保护南水北调,协调沿线城市共同治水护水。设立南水北调生态补偿基金,科学评估输水沿线生态环境项目建设运行成本和受水区收益,对为保护水质做出牺牲的地区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同时设立南水北调水质保护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对沿线水质保护工程进行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