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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呼唤信息安宁权

张西流 文 天成 绘

    本文字数:660

1997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首次对外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当时全国网民人数为62万人。截至2015年12月,全国网民人数已达6.8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上网终端逐渐多样化,台式电脑占比式微,手机移动端上网比例高达90%。(1月23日《现代快报》)

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人,人均每天上网近4小时,堪称世界第一。然而,据《2015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达到2.77亿,占中国青少年人口总数的79.6%。特别是,近60%的青少年上网遇到电信诈骗、账号盗窃、个人信息泄露等网络威胁。可见,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民信息安宁权,是目前面临的一大社会课题。 

近年来,网络“双刃剑”作用日益明显。一方面,网络可以传播正面声音,宣传科学文化知识,迅速反映社情民意;另一方面,网络作为“自媒体”,也会使非理性声音、谣言、诈骗及淫秽等有害信息大面积传播。统计数据显示,八成青少年对互联网信任度高、依赖性强,网络安全意识弱,缺乏全面的自我保护意识。 

因此,网络信息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责,捍卫网民信息安宁权,应依法将论坛、微博、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纳入专项许可范围。再者,要建立健全对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侵害网民利益事件的有害信息的监测、预警、通报、处罚等,应该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特别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网络道德制约体系,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并加以政策和法规的引导,提高政府对于虚假、低俗网络信息的技术制约与实质监控,对那些挑战网民信息安宁权的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打击。

(信箱 jsgrb_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