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找“病根”出“良方” 4.2万家失信企业将被专项治理

全省法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

    本文字数:861

本报讯(记者 万森)今年全省法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重点治理4.2万多家失信企业。3月31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2021年全省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3.39万条,促进大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删除失信信息12.02万条。各地法院在网络媒体、户外大屏、公交车地铁移动电视、社区集市公告栏等媒介,广泛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积极探索“信用码”、定制手机彩铃提示失信信息等新举措,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的威慑。同时,探索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活封”“活扣”、设置信用惩戒考验期、企业信用分级、发放主动履行证明等措施,鼓励被执行人诚信经营、主动履行。

我省2017年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了55个成员单位、46项惩戒措施,初步形成联合惩戒合力。2018年,省法院还会同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等12个省级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2019年,又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对接,确保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全量入库、及时归集、共享推送。

2021年全省法院将4006家企业“执行转破产”,成为企业破产案件的主要来源,一批失信企业彻底退出市场。本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就是江苏高院为推动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根据工作方案,1+4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教育督促、“执行转破产”、失信约束等措施,与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失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推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其中,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是1+4专项行动中的“1”,也是整个专项行动的重心。在“暖企”行动中,全省法院将对注册地在江苏且被江苏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4.2万多家企业进行全面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