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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维权“加速度” 8名工人4天拿到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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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我们对法律援助非常满意!非常好!”在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回访中,受援人王某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王某等8人来自安徽、湖北等地,2021年3月起陆续在海安某木业公司从事油漆工作。因公司经营不善倒闭,8人被拖欠工资共计184600元,经索要,公司实际经营人刘某先后出具了欠条。刘某向王某等人承诺,可到公司提拉货物抵算欠款。10月12日晚,当王某等到公司装货上车准备拉走时,被厂房房东及闻讯而来的供应商阻拦。原来,公司尚欠供应商货款20余万元。争吵中,王某报警。在派出所及区镇相关人员的劝解下,双方相约次日处理。
10月13日上午,区镇向市法律援助中心通报了纠纷情况,商请通过法律援助帮助职工维权。由于事涉群体性劳动报酬纠纷,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加派人员到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和受理法律援助。当天下午,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并指派张振华律师承办此案。张律师赶到现场后,查看了相关证据材料,听取工人们的意见。为准备申请仲裁材料,张律师在网上查询公司信息时意外发现公司已于数日前注销,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等信息中并无刘某。
看着工人们眼中热切的目光和手中刘某署名的欠条,张律师没有放弃。他通过电话联系刘某及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得知公司虽系用他人姓名办理,但从公司租房到具体运行,全由实际经营人刘某一手办理。通过市职工维权“六位一体”机制与相关部门沟通会商,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不知不觉夜幕降临,张律师向工人们释明相关情况,代写了民事诉状,告知工人次日到法院处理。
10月14日,经过一番周折的王某等人约刘某一起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张律师立刻将相关情况与法院立案庭沟通。刘某亦非本地人,且经营的公司已注销,流动性极大,建议法院当即组织诉前调解,获得了法院认可。在法院承办人员作相关法律关系释明后,王某等8人认可刘某作为公司债务的实际承担人,刘某也自认作为公司实际经营人承担欠条载明的工资给付义务,双方达成3日内给付的调解协议。经张律师代理王某等人申请,法院当庭出具了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
10月16日,达成一致意见的王某等人和供应商再次来到公司清点货物,但供应商突然反悔。在司法所及镇相关人员组成的调解小组劝解下,双方对货物进行了清点分配,先满足工人工资,剩余部分由刘某与供应商协商分配。
本案办理过程中,由于所涉公司注销、法定代表人非实际经营人,从仲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到最终实现权益,可谓“一波三折”。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市、镇一体联通,常态化保持与劳动、法院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快速反应、多元共治化解劳资纠纷,最大限度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工人合法权益。
海安市司法局 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