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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生存权高于债权 检察监督案找到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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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欠债跑路拍卖公司资产所得应该如何分配?建设工程款、银行的抵押权、农民工工资哪个更优先?经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持续跟踪,通过民事执行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民事支持起诉等多元化手段,及时平息拍卖风波,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使8名农民工被拖欠长达8年之久的120余万元工资近日全部发放到位。

工人为啥阻挠法院执行 原来事出有因

2019年3月,高港区检察院作为区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处置一起群体性事件:该区法院要将已经司法拍卖的某公司厂房交付给买家时,承建厂房建设工程的包工头李某却带着七八名工人,用堵门等方式阻挠法院执行。

时间倒退到9年前。2012年,李某包工包料承建了高港区某公司的两栋厂房。2013年,厂房建好后,该公司还欠208万元工程款未支付。2014年,李某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要工程款,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该公司及时偿付所欠工程款及相关费用。但此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欠下各种债务不知所踪。

让李某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早在2013年厂房还没完全竣工的时候,该公司就将厂房抵押给银行贷款700万元。后来,因贷款到期公司无法偿还,银行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2018年,法院根据银行的诉讼请求和执行申请,对厂房进行了司法拍卖,得款500余万元。

2019年2月,买家收房。李某这才得知厂房要交付买家,而且拍卖款还不够偿还银行贷款!”对于这样的结果,李某难以接受,于是几次三番带着工人们阻碍法院交付厂房。

生存权高于债权 支持起诉助农民工追索报酬

受理李某监督申请后,如何处理拍卖款这个棘手问题随即摆在了办案检察官的面前。而这,是打开李某心结、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

按照法律规定,208万元是该公司拖欠李某的建设工程款,法定的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比合意产生的抵押权具有更高的效力,李某理应优先于银行受偿。然而,银行起诉时明确主张了抵押权及其优先权,并且已得到民事判决书的确认。

再审建议发出后,经过与法院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认识:即使重新认定建设工程款数额,但再审裁判不能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依然无法解决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

事情眼看有了点眉目,一下又陷入了僵局。此时,办案检察官意识到,再审监督会让承办法官在法律适用上极度为难,检察官决定重新开始对此案进一步展开调查。

检察官到建筑工地,现场勘查核实工程建设情况,以判断工程款数额、工资数额的真实性、合理性。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检察官再次细致地翻阅案件卷宗、证据材料,深入开展调查走访后,发现这208万元建设工程款中,还包含了8名工人合计超过百万元的工资。而这8名工人,从李某组建工程队开始,就拖家带口地跟着他讨生活。

能不能绕过工程款,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这样一来既可以避开争议较大的优先权问题,又可以解决工程款中最急迫的农民工工资部分。

就这样,办案工作峰回路转,办案检察官立即围绕农民工工资展开调查,固定证据。检察官在当地建设局、房产登记部门核实了工程总量和工程款总数额,向工人们调取了原始工资欠条等证据,并调查了不同工种的市场行情,最终确认李某主张的208万元工程款中确实包括了农民工工资128.77万元。

检察官进一步研究案情发现,李某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个体,某公司将厂房建设工程违法发包给李某,应当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充分尊重农民工意愿的基础上,2019年12月,高港区检察院支持田某等8名农民工以李某和某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并依法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次年3月26日,在法检两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诉讼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所欠农民工工资128.77万元由某公司和李某共同承担,公司对工人工资承担清偿责任;李某放弃对该部分款项的权利。

经检察院、法院共同帮助、引导,工人们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调解书,这样,128.77万元农民工工资就进入执行程序,与银行抵押债权共同参与分配。2020年4月,法院作出新的执行分配方案:拟将暂扣款项中的128.77万元优先发放给农民工,余款全部给银行。

然而,银行却对此提出异议。2020年7月,银行提起上诉。

上下联动多措并举 维护社会稳定

银行上诉期间,经过研判,高港区检察院为李某申请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一方面是缓解他急迫的生活困难,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他感受到司法关怀、打消他带领工人继续采取不理智行为的念头。

高港区检察院同时把案件情况向泰州市检察院进行了全面汇报。泰州市检察院多次形成书面报告,并将收集到的涉及本案的相关理论研究、法律适用及各地判例递交泰州市中级法院,多次与承办法官进行当面沟通和探讨。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和法官主动联系银行,上门对案件存在的特殊情况,以及作出驳回裁定的原因进行充分的解释。并指出,公司抵押贷款未经施工方签字确认,银行贷款审查存在一定的疏漏,这也是纠纷至今不能解决的重要因素。经过多次沟通,银行基本接受了检察院、法院的意见。

今年9月,法院驳回了银行的上诉请求。银行没有再提出异议。

工人填写自己的银行卡号,得知工资款将直接打到银行卡后笑逐颜开。

10月29日,高港区法院通知工人们办理工资发放的相关手续。那天,李某也赶到现场,亲眼目睹这场长达8年之久的诉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葛东升 邹新 金秋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