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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层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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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经过上级工会批准建立的工会组织,都称为基层工会组织,它是工会组织体系中最基本的组织单位。作为基层工会组织一般具有独立的名称、办公场所、独立的活动经费、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等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基层工会独立管理经费和资产,因此同时应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基层工会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基层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

(1)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是指企业、事业、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经上级工会批准,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的工会组织。

(2)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在各自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并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区域或行业范围内,按联合制、代表制原则,建立的区域或行业性基层工会组织。

(3)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是指两个以上单位由于各自会员人数少,不能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而就近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和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区别是: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所属工会组织是独立的基层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所属工会组织不是独立的基层工会,可称为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

(4)在推进工会组织形式的创新过程中,部分地区探索建立了楼宇工会、市场工会、施工项目工会、社区工会、一条街工会等新的基层工会组织形式,这些新形式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把大量分散、流动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为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保证,是值得肯定的。这些工会组织形式一般都可以归类到上述三种工会组织形式,即基层工会委员会、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基层工会的联合委员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