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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工会会员?

    本文字数:950

一、加入工会的条件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明确了成为工会会员的具体条件:

1.入会者应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工作的职工。

2.入会者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职工。

3.入会者以工资收入或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为主要生活来源。

4.承认《中国工会章程》。

政策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二、职工加入工会的程序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按照这一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经自愿申请,可以吸收其为工会会员。具体程序是:

1.本人自愿申请。由要求入会的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工会小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交工会小组讨论。

2.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小组长接到职工入会申请书后,及时召开本小组全体会员会议,讨论接纳职工入会事项。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会条件、是否自愿、是否符合入会手续。符合条件和手续的,应当接纳入会,并由小组长在职工入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工会小组将职工入会申请表上交基层工会委员会(如有车间工会分会,应当先由分会签署意见,表示同意后再上交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接到申请表后,应当及时审查、研究和批准。批准后,发给其工会会员证,并通知申请人从被批准的次月起交纳会费。

政策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目前基层工会可简化入会手续,采取集体登记入会、劳动力市场入会、建筑施工项目入会、街道和社区工会直接吸收入会等方式,最广泛、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三、会员会籍档案管理

会员的会籍,是对职工参加工会的会员身份和组织关系的确认。职工经批准加入工会的入会申请书和会员登记表作为会员档案材料,由会员所在基层工会组织负责保管。

会员接转关系、保留会员会籍、开除会员会籍的手续和材料,也应当作为会员会籍档案材料进行管理。

会籍档案是基层工会进行会员情况统计、登记、建立名册的依据。

政策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总工发〔201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