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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江苏生态环境质量达“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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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赵叶舟 万森)昨天,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 2020 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全省大气、水质、声环境等改善明显,全省 PM2.5浓度首次“破4”(年均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宁锡苏通盐5个设区市PM2.5浓度首次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总体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十三五”时期,江苏在首轮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取得了一批标志明显、群众认可的治污成果,第三方调查的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3.3%。此外,我省解决了一批历史形成、长期困扰的突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完成,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在沿江省(市)中率先清零,环境信访总量连续三年下降;建立了一批压实责任、凝聚合力的制度机制,圆满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综合改革任务,在全国率先成立实体化运作的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建成全国首个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成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试点省”;建成了一批支撑攻坚、惠及长远的基础工程,发布地方生态环境标准25项,《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成为该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建成覆盖全省的PM2.5和 VOCs网格化监测系统,危废处置能力提升到5年前的5倍。
大气:全省优良天超八成。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1.0%,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PM2.5 年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PM10等其他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水环境: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为优。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的比例为87.5%,同比上升8.7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为优,10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淮河干流江苏段水质良好,4个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太湖湖体总体水质处于Ⅳ类,太湖治理连续十三年实现“两个确保”。
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68.45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7%。
此外,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今年1至4月,我省以“首季争优”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减污降碳、源头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省经济同比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向好,全省PM2.5浓度同比下降8.7%,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主要环境指标均稳步提升,实现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的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