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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手、颈椎病是职业病吗? 专家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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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手、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这些在职业人群中经常发生的疾病是职业病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如何防止职业病的发生?2021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们对职业病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用人单位需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鼠标手、颈椎病是职业相关疾病,需引起重视
频繁使用鼠标、常年伏案工作,因此得了鼠标手、颈椎病,可以算“职业病”吗?
南京市职防院副院长张荣介绍,职业病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共10大类132种,其中粉尘和职业性噪声聋是主要病种。法定职业病患者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职业病待遇和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一些没有列入法定职业病目录的,比如工作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导致的职业紧张、消化性溃疡、不良工作体位导致的鼠标手、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等,应该称之为职业相关疾病。“因为这些疾病虽然与工作有联系,但也见于非职业人群中。现有法律还没将其纳入到职业病范畴。”张荣说。
江苏省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副所长张巧耘表示,“只要工作,都全或多或少地存在职业危害”,在法定职业病之外,我们要更多地关注职业健康,在2亿产业工人之外,关注全国7.76 亿的全体职业人群。
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据介绍,针对职业病可防可控的特点,我国建立了职业病三级预防体系,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渐规范化、法制化,在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张荣告诉记者,三级预防原则分别为:一级预防,即从根本上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二级预防,即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当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损及作业者健康时,应尽早发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治疗,及早脱离职业有害因素,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三级预防,即对已发展成职业病的患者综合治疗,延长生命。“职业病防治宣传是一级预防,是对源头的控制,而二级预防则关系到职业病能否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虽然大多数职业病无法治愈,但百分百可以预防。职业病防治的主体在用人单位,但我们要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个体防护意识。”张荣说,比如耳塞、口罩戴上都是不太舒服的,那我们宣传时就要告诉劳动者为什么要戴,不戴的后果是什么?当他意识到危害后,就愿意配合去戴,然后我们再教他怎么戴才是有效的。
专家呼吁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据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处处长柯德兵介绍,2019年至2020年,我省卫生监督机构连续两年对全省180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了1460多家单位,处罚金额达3200万元,处罚、监督力度居全国前列。为了让劳动者能够在健康的环境下开展工作,我省还开展了尘肺病防治攻艰行动及尘肺病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全省有毒有害因素比较严重单位的执法力度,关停了17家工作场所不合格的企业。
南京市疾控中心职业放射卫生科科长吴文表示,生产性粉尘和噪声是该市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危险因素。南京市疾控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针对采矿、冶金、水泥制造、建筑材料制造等560家行业工业企业可能产生煤尘、矽尘、水泥粉尘、石棉粉尘、铅、苯、噪声等危害因素的工作点进行了危害浓度和程度检测。检测结果发现,总体合格率较高,少数粉尘、噪声作业点存在超标现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专家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本报记者 徐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