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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山大地震时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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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友

1976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的时候,我正下乡在一个村子里。这个村子叫马城,在唐山以东50多公里。我当时25岁,工作单位是滦南县总工会,这次下乡的期限是两年,与老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我们工作组共7个人,都是县直机关的干部。主要任务就是帮助村里发展农业生产。

当时,我们有4个人住在村部的院子里。7月28日凌晨,我睡得正香,同屋的老刘大喊:“地震了!快起来!”我翻身跑出屋子,还没站稳,就听西院有人声嘶力竭地喊叫:“救人啊!快来救人啊!”

我穿着短裤跑过去,发现是倒塌的房子压住了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我们四五个人,手忙脚乱地扒开瓦砾和椽木,把老太太救了出来。还好,她虽然受了伤,但没有生命危险。

天亮以后,我搬了个板凳,坐在院子里写工作汇报。老刘他们几个人,则找来杆子和苇席,在院里搭建抗震指挥部。中午,到对门的供销社吃了一张饼,算作午饭。

下午3时左右,大地又一次摇晃。当时我正在村中一个十字路口查询灾情,只见旁边一个大口井里的水,突然蹿出几米高的水柱。于是我高呼:“往高处跑!往高处跑!”刹那间,人们都向村西的高地跑去。但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头,仍然站在家门口发呆。我赶紧过去,背起他就跑。虽然大水没有追过来,但也惊出一身冷汗。

接着,村里召开紧急会议,主要研究搭建简易住房问题。按照分工,我来到第三生产队,一家一户地示范和帮忙。利用废墟中的细木、秸秆、苇席、黄泥和塑料布,搭建既能防震又能防雨的简易棚。

老家的父母担心我的安全,让五弟骑着自行车,跑了20多公里来看我。五弟说,家里的正房、厢房,全都塌了,但人都没有伤着。

一个月后,县里召开大会,宣布我们12个在地震中表现突出的机关干部火线入党。同时对一些见死不救、临阵脱逃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有一个副局长,当时到唐山出差。地震发生后,他自己爬了出来,不管同事死活,就急急忙忙地跑回家里。为此,大会宣布,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现在看来,这个处分似乎重了一点。一个工作了20多年的干部,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前功尽弃。但仔细想想,在这种最关键的时候,正是需要我们这些党员干部站出来和豁出去的时候。只想个人得失,只顾个人安危,我们的“先进性”和“先锋性”又从何而来?

红军初创时期,一个刚刚加入红军的青年战士问胡耀邦:“参加共产党有什么好处?”胡耀邦想了想,郑重地回答:“让我看,参加共产党有九十九条都是‘坏处’,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可能被杀头,还会坐牢;危险的工作要抢着去干;如果军装不够,要让给别人穿;饭少人多,要让群众先吃,自己饿肚子……要说好处,我看只有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才会拥护你。”

入党以后,我也下决心要做一个这样的人。不忘初心,不改初衷,努力工作,多做好事。既要享受入党的光荣,又要承担党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