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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职工情怀,将职工利益无小事理念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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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应洋

“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协同政府有关部门为32.48万职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5.08亿元;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超过7.1万个,累计投入资金数量7.14亿元,服务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户外劳动者群体4374.3万人;全国建立的女职工休息哺乳室覆盖哺乳女职工1800余万,提供了私密、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

这是一份去年全国工会的成绩单。一个个量化数据的背后,浓缩了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对职工利益无小事理念的执着,以及“娘家人”将关爱融入职工身边点滴事的不懈努力。(2月6日《工人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之江新语·心无百姓莫为官》)

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从他们关注的一桩桩琐碎小事做起,从他们牵肠挂肚的每一件烦心之事抓起,将“娘家人”的关爱之情融入到职工身边的点滴小事之中,是工会组织理所应当要做好的分内事,是工会人应有的样子和最美的姿态。

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工会组织能否扛起这个政治责任,把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建得更坚固、纽带织得更坚韧,没什么捷径妙招,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持职工为本,从职工急难愁盼的点滴小事做起,让职工从身边解决的每一件小事中,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从而发自内心地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是工会组织的初心使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职工加入工会,就是希望在其遇到困难时工会能伸出援助之手助一臂之力,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工会能站出来帮他们说话、替他们维权、为他们伸张正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工会组织都应牢记初心使命,从职工关注的点滴小事做起,解决好他们的困难,维护好他们的权益,让职工真正从心底里感受到工会组织是温馨的“职工之家”。

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是工会组织履职尽责最基本的工作方法。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是工会组织应有的工作态度,要把这一理念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做职工之所盼,切切实实解决好职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广大职工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职工之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工会组织重任在肩,更需厚植职工情怀,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把职工之事无小事的理念落细落实落到位,用工会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职工群众的“幸福指数”,以维权服务的实际成效,更好地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