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我省出台房价调控意见
阅读数:236 本文字数:774
本报讯 (记者 鲍晶)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改进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监管方式,要求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或是为了抑制南京楼市目前的狂热表现。
今年7月份,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最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商品房定价从目录中被拿掉,但部分城市执行的房价备案制度依然继续。据了解,目前江苏不执行房价备案制度有7个,包括镇江、南通、无锡、盐城、徐州、淮安、泰州。而南京、苏州、常州、扬州、连云港、宿迁等其余6个城市仍继续执行申报制。《意见》明确,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地区,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对不实行价格申报的地区,要运用价格行政指导的方式,实现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政策,把握好价格调整的节奏和力度,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水平。
在国内一片放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声音中,我省反其道而行之,出台《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意见》,对房地产价格实施分类调控,或是为了抑制南京楼市最近半年多来的狂热表现。
“这主要还是从江苏楼市的实际情况考虑的”, 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介绍,意见出台之前,他们曾对房价走势进行了调查,商品房销售今年出现了回升好转的局面。前三季度,我省住宅销售面积达6762万平米,同比增长17.2%。住宅销售面积的增长,迅速抬升了价格。“从今年四季度消费价格预期调查的情况看,60%以上的受访专家认为商品房价格将会连续上涨。”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动数据显示,南京新房价格环比涨1.3%,这个涨幅不但是南京今年最高,也是连续第8个月上涨,且10月份涨幅仅次于上海,高居70城第二名。据了解,目前南京新房住宅成交均价每平米已达15000元左右,与去年相比,环比上涨接近10%。位于河西的一家楼盘,现在的价格与两个月前相比,每平米上涨3400元,涨幅约为10%。江北多家楼盘的涨幅也很凶猛,半年的时间里涨幅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