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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人的晚年更幸福,南京市人大代表高庆玲建议——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建立照护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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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宁人宣 记者 朱波)“推进医养结合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支撑。”在昨日召开的本届人代会上,南京市人大代表高庆玲表示,这是多年来的深切感受。

中国老人养老,97%为居家模式,仅有3%数量的老人选择进养老机构,针对这种情况,民政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在高庆玲看来,现有医护人员人手并不宽裕,无力承担令居家老人满意的医疗服务,如果借力具有医疗资质、由社会力量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成为一条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城市养老服务质量的捷径。

首先,对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有待提升。一名老人居家养老质量如何,看似是一件个体的小事,背后却是卫生、民政等系统资源整合利用成效的体现。高庆玲介绍,一名居家老人,其养老服务需包含护理员、医生、护士、家政、志愿者等多支队伍共同合作完成,这其中,针对老人们的大量医护需求,仅靠现有医疗资源远远无法满足。南京现在推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较过去服务质量有所提升,但家庭医生的上门服务次数还无法满足老人的需求。

作为医养试点城市,南京民政在2017年建成120多所具医疗、养老双重资质的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护理中心内拥有一批合格的医护人员。例如江苏悦心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旗下运营的14家具备双资质的护理站共有28名护士之余,另有6名医生。

高庆玲认为,南京120多所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的医生护士完全可承接辖区内对居家老人的部分上门医疗服务,完成为老人进行健康管理、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等项目,能够作为对卫健委体制内医护资源在医养结合方面的补充力量。

其次,无力承担昂贵的照护费用是居家老人面临的另一难题。在南京,一位家政人员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至少35元/小时,针对居家老人的护理费用更高,这对很多老人来说经济负担较重,如何能让老人获得用得起的护理服务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体制内现有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老人需求的问题,高庆玲建议南京市卫健委制定相关政策、核定标准,将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开放给符合医疗资质的社会机构所建的医养结合型服务中心。市卫健委系统可根据每家养老服务中心每月服务的人数、规模等进行考核,依据服务质量高低对这批养老服务中心进行不同程度的资金补贴。给予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强对这批社会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的监督,保证服务质量。

对此,她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其中包括“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以及家庭病床的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上门服务、设立家庭病床”;二是优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布局。包括“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融合,完善‘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利用民政系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允许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上门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出台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政策。具体包括:出台政策,鼓励具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重点为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

近年来,南京在养老服务方面出台了诸多扶持政策,2020 年还出台了《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然而,养老离不开医疗,高庆玲认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程度、建立照护保险制度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