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向抗击疫情贡献突出的一线人员倾斜

我省125人获评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本文字数:1253

本报讯 (记者  谢丹娜)11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2020年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我省125名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24日下午,省总工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荐评选相关情况。

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五年评选一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严密组织推进、严格人选条件、严守民主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共推荐产生了125名2020年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据省总工会副主席、新闻发言人马永青介绍,本次推荐评选突出近五年来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并向为抗击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同时,对县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比例控制上限,对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工比例控制下限。

推荐评选工作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要求,在评选条件、推荐提名、初审公示、报批审查等每个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评委会部署要求,再次对民主推荐、基层公示、集体研究、领导审批等环节进行了“回头看”,确保人选过硬、程序过硬。省评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受表彰人员比例结构合理,具有代表性。125人中,中共党员95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10名;女性31人,占总数的24.8 %;少数民族1人,占总数的0.8%。来自基层一线的比例较高,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类别58名,占总数的46.4%,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46名,占企业职工人选的79.3%,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7名,占企业职工人选的12%,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劳动者5名,占企业职工人选的8.6%;农民类别28名,占总数的22.4%,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3名,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5名,各占农民人选的11.1%和17.9%,农民和农民工20名,占农民人选的74.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类别39名,占总数的31.2%。

125名受表彰人员覆盖了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条战线,涵盖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服务业,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各行业,有工人、农民、企业负责人,有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有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员,体现了人选的广泛性。

受表彰人员全部具有省(部)级以上荣誉基础,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先进性。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名,两院院士2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06名;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职称105名。有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优秀产业工人,有技艺精湛的“大国工匠”,有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一线工人,有勤奋成才的全国技术能手。特别是还有18名参与疫情防控的先进典型,他们中有不畏疫魔、投身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有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的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有在抗疫药物研制、检测试剂研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也有积极投身抗疫设施建设、防疫物资生产的技术专家和一线工人等,其中于成功、仲崇俊、郑瑞强三名医生作为我省援鄂抗疫医疗队成员一直奋战在抗疫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