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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意见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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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我省近日出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意见。记者日前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意见》明确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八项基本任务,切实加强公民民事权利的行政保护和行政救济,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民法典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法律基石,《意见》 阐明出台的目的是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紧扣民法典的主旨要义,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框定公权和私权的边界出发,明确提出要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
据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意见》明确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八项基本任务。一是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二是加强相关配套制度供给,做好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废止修订工作,推动民法典在全省政府系统落地见效,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加快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大监督格局。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贯彻民法典“绿色”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六是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开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以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带动诚信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七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最大限度地激活社会组织自治、自主、自律能量。八是广泛持久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他同时指出,《意见》 具有鲜明的亮点特色,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突出深化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强化协同实施民法典的刚性约束。“《意见》明确把民法典贯彻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的重要方面。”柳玉祥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