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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提高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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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市将上调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老年居民的筹资标准提高20元、其他居民的筹资标准提高50元、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提高80元、大学生提高70元,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约110万参保人员。

此次居民医保筹资上调,老人和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不变。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40元提高至86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460元,个人缴费不变仍是400元。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60元提高至91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430元,个人缴费仍是480元。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至580元,其中,财政补助为430元,个人缴费由120元提高到150元。其门诊待遇也相应调整,报销费用段由0~300元调整为0~400元。

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