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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激励+经费奖励
镇江出台专项办法为推进产改工作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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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范翊 通讯员 王照龙)在镇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办公室印发的资料汇编中,一份激励办法让参与部门和试点单位拍手叫好。《镇江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励办法》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对推动产改工作取得实质效益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荣誉激励和经费奖励。
列入该市产改责任分工方案中的37个市级机关参与部门和列入省市产改试点的40家基层单位,成为这份激励办法的参与实施主体。激励办法实行项目负责制,相关单位需要结合自身职责确定当年的实施项目,并向市产改办分类申报“推进产改工作项目奖”和“实施产改项目奖”。市产改办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后启动实施,在年底由考评组对相关项目成效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一、二等奖。
奖励内容含金量十足。办法规定,获得一等奖项目的所在部门或单位将被授予镇江市“五一劳动奖状”,项目组将被授予镇江市“工人先锋号”,项目组主要成员将被授予镇江市五一劳动奖章、镇江市文明职工,女职工则授予镇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其中获得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还将安排参加该市总工会组织的劳模疗休养。同时还设置了丰富的专项经费奖励,对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市产改办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用于更好的推进相关工作。
该市总工会副主席、市产改办副主任徐炳辉表示,产改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重点推进的工作,这份激励办法统筹兼顾,分类实施,调动各方推进新时代产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