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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以河湖长制助力长江禁捕退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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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蒋湘苏 记者 赵叶舟)省河长办近日发出通知,就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助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进行部署。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以河湖长制助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文件。
通知明确,以不断提升的河湖水质为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以优质的水环境为实现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目标提供保障、以严格的执法监督为巩固禁捕退捕成果提供支持、以良好的工作机制为扩大禁捕退捕成效提供服务,助推“34个国家、省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长江干流江苏段及重要支流和通江湖泊暂定实行10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所涉河湖其他水域全面退捕”等目标达成。
通知要求,各级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好河湖治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长湖长履职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发挥河长制优势,相关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开展联合行动,发力禁捕退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