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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不作硬要求!
我省农业科研人才评职称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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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孙李悦 记者 李垚)近日,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省印发实施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新修订的资格条件,遵循农业科学研究人员成长规律,切合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注重评价农业科研人员的能力、实绩和贡献,凸显了人才分类评价“指挥棒”作用,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农业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农业科技创新人员队伍。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农业科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修订实施,是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的又一项扎实举措,目的是要以分类评价激发人才创造更多有用实用的成果,使其散发着泥土的芳香。朱从明说,本次修订工作以“三个突出”为原则导向,“突出品德标准”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列为人才评价首要内容,建立品德评价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突出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就是坚持以用为本,对农业科研领域不同类型的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岗位实际设立有区别有侧重的考察和评价内容;“突出业绩贡献评价标准”就是坚持凭实绩、贡献评价农业科研人员,切实破除“唯论文、唯奖项”倾向、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把成果转化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和代表作评价制度等。
据了解,新修订的资格条件对于应用类农业人才,重点考察的就是其在脱贫攻坚,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取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以及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或园区发展发挥的促进作用。此外,新修订的资格条件还根据农业科学研究的产业跨界融合、科技协同创新等特点,创造性地引入创新团队评价指标,将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有机结合,尊重、认可和科学评价个人在团队中的实际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