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工会调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案

受害职工家属讨回四十五万元赔偿金

    本文字数:577

本报讯  (记者 周新林 通讯员 方美军 易怀丽 秦士保) 日前,东海县牛山镇街道工会、企业工会共同努力,成功化解一起过失致人死亡引起的赔偿纠纷,为受害人家属讨回死亡赔偿等各项费用45万元。

陈某的父亲承包某公司的煤炭装卸工程,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对安全事故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在装卸区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一天,煤炭运输个体户司某往公司运送煤炭。进入装卸作业区时,由于其妻子刘某没按要求下车,被陈某正在驾驶的铲车不慎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也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来,司某要求陈某按照城市户口支付其妻死亡赔偿金120万元。陈某的父亲认为可以赔偿,但赔偿数额过高,况且刘某自己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双方没有就赔偿达成一致,司某便将运煤车辆一直停留在事故现场,家人还不断到公司上访,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 公司工会及时向所在地牛山镇街道工会通报情况,寻求帮助。

街道工会迅速启动重大事件纠纷调解预案,工会调解员及时赶往现场,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员通过咨询法官、与出警民警探讨,商定处理该案的基本方案,然后反复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对双方进行劝说。 经过两天的艰辛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及其父亲一次性赔偿刘某家属司某45万元。因陈某及其家人悔过态度较好,司某自愿向法院递交要求从轻处罚陈某的谅解书,其行为获得众人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