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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学需要“阳光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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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美  文  天成  绘

家住南京建邺区的萌萌,小区门口就是南师附中新城北小,但由于学区划分的缘故,她只能到较远的南湖三小上学。去年7月,萌萌的父亲以她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建邺区教育局撤销当年学区划分,重新划分。现在萌萌满6周岁了,萌萌的父亲再次起诉教育局。7日,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9月9日《扬子晚报》)

近些年来,大中城市的“择校热”一浪高过一浪,甚至被称为中国人的“新长征”。为了抑制“择校热”,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一直不断强调落实《义务教育法》明确的就近入学原则,甚至提出要让初中生和小学生100%就近入学,这对解决孩子上学难题而言本身并无不妥。

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就近入学孩子上的应该是离家最近的学校。实际却是与家只有一路之隔的好学校上不了,被划到离家好几里之外的学校读书,就近入学沦为了舍近求远。教育部门解释,就近入学并不等于“最近入学”,而是一种相对就近入学。他们会根据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在学区划分上进行适度的调配,无法保证每一位孩子都能在离家最近的学校入学。公众之所以不买账并产生疑惑,究其根源就在于不少地方教育局在学区划分上玩猫腻,有暗箱操作之嫌。

因此,要让家长心服口服,就必须依靠阳光、透明操作来释疑,既要向社会公开学区划分的细化标准,又要向公众征求意见,让公众发出应有的话语权,而不是教育局坐在办公室私下划好学区,让家长直接照办。

(电邮 jsgrb_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