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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练舞受伤致残 培训机构被判赔1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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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陆小法 记者 万森)昨日,省高院发布了一起孩子练舞受伤致残培训机构赔偿160余万的典型案例。
2017年3月,西西(化名)的妈妈花了2600元给西西在培训中心报了名。当年暑假,意外发生了。那天,西西如往常一样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在舞蹈老师的指导下练习舞蹈。舞蹈老师按“学生下腰后能否自行起身”将19个学生分两组进行下腰练习,西西则被划分到“不能自行起身组”,需要由老师帮忙扶起来。
舞蹈培训结束后,西西又赶到另一地点参加文化课辅导。不过三分钟的路程,谁曾想,刚到文化课辅导地点,西西像是整个人失去支撑一般,忽然躺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
接到文化课辅导机构的电话后,西西的父母连忙赶到,带着西西到医院治疗。经诊断,西西是脊髓损伤导致的双下肢外伤后运动及感觉功能受限。为了治愈西西的病,父母带着她跑了南京、山东等多家医院。经鉴定,西西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伤残。
西西父母表示,西西说,下腰的时候,她摔了一跤,当时她就跟老师说自己腰疼了,但老师还是让孩子又练习了30分钟舞蹈。不久后,西西的父母将培训中心诉至六合法院,要求培训中心赔付西西各项损失共计2196246.1元。
南京市六合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西西受伤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的认知、判断及预防能力较低,其舞蹈功底尚浅,在下腰动作中又不能自行起身,需要舞蹈老师帮助和保护。
法院认定培训中心存在教育管理不当和失职,未能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和实施合理的保护行为,应当对西西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案中,西西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补课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9万余元,再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培训中心应赔偿西西共计164万余元。
法官提醒广大家长,在选择舞蹈班等校外培训机构时,一定要看好学校的办学资质,根据孩子的自身条件审慎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家长为孩子报名前应多进行市场考察,走访,选择规范的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