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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会分庭正式挂牌成立

栖霞“人社+工会”强强联合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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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温睿)5月11日,栖霞区人社局与区总工会联合举行了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分庭”揭牌仪式并公开审理了一起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这是南京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分庭”,打通了人社和工会之间的壁垒,标志着栖霞区“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调裁对接新模式的全面启动。

从这次“首秀”庭审取得的效果来看,远远超出了当初的预期。区人社局仲裁院选派了最为精锐的仲裁员和书记员进驻工会分庭办公办案。担任本次“首秀”庭审的资深仲裁员赵慧芳也是十分感叹“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对案件准备充分、深入分析、论辩清晰,整个庭审流程一气呵成,能在工会里开庭是以前想象不到的”。

近年来,随着栖霞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调处难度不减。由于职工在劳动关系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职工“维权难”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区人社部门深刻认识到必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发挥出由人社部门主导,工会、司法、法院、企业代表组织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为此,区人社局提前谋划,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与区总工会对接,成功把“三方”原则和机制落在了实处。

仲裁庭入驻区总工会,标志着栖霞区由人社部门牵头统筹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创新推动,既实现了劳动争议处理关口前移,又落实了“三方”原则,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大全区企业用工情况的指导力度,畅通职工维权渠道,提升专业调解能力和裁决质效,加强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的劳动人事争议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昱钦表示:“如何将工会这个广大职工的‘娘家人’的潜力完全开发,如何整合利用工会资源,充分发挥工会的力量与优势,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成为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必然要求。因此,工会在处理劳动纠纷时由‘调’向‘裁’的拓展,人社局和工会早已达成共识。”栖霞区人社局还将与区总工会通力合作,支持工会职工法援中心的建设工作,并把“互联网+调解”这一工作法宝带入工会,在工会推广使用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互联网+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工会调解职能的“前哨”作用,通过温情化解,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付出。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进一步着力健全和创新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栖霞区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团结引领广大劳动者为“强富美高”新南京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