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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下月起骑电动自行车须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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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万森) 南京交管发布通告称,南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5月1日起对此举实施全面管理。

南京交管发布数据称,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81.6%的骑乘人员死于颅脑受损,95%以上都未佩戴头盔,而正确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无一死亡。面对血淋淋的惨剧,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仍认为戴头盔“多此一举”。针对这种现象,南京交管局首次以在报纸上发布通告的方式,提醒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戴好头盔”。

通告提到:鼓励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因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2岁以下未成年人,这代表如果车上载有未成年人,也应佩戴头盔。此外,下月起,交管部门还将对未佩戴头盔者进行安全教育。 与此同时,根据“六统一”管理规范,快递、外卖等依赖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行业,骑手应佩戴安全头盔。

据了解,下月起,南京市交管局各交警大队还会安排交警走上街头,对不佩戴头盔行为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