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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办寿宴要满70岁”的规定太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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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忠富  文   天成  绘

一则四川巴中市通江县的政府通知引起热议,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周岁。不少网友表示“办寿宴非要等到70周岁”?“60大寿也不能好好过啦?管太多!”。 (8月5日《新京报》)

通江县以政府通知的形式发文,明确规定老人办寿宴必须要70周岁及以上,这样违反常理、于法无据的通知注定不被大家认可。假如一名老人70岁之前就离世了,那么他这辈子岂不是连生日宴也没有办法过?众所知之,国人历来重视生日宴,成年人逢十“做寿”,这是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传统,目的是回首十年人生成就,邀请亲友分享快乐,联络亲友之间的感情。

近年来,部分领导干部仗着自己有权有势,自己及配偶每年滥办酒席敛财,给下属及关联单位造成很大负担,这种风气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而且涉嫌以权谋私,的确应该刹一刹。但规范操办酒席的对象只能是公务员群体特别是有一官半职的,同时要考虑到公务员也是社会的一份子,只要没有涉嫌借操办酒席敛财,普通公务员还是可以办酒席的。凡事都搞一刀切,甚至制定出这样的通知来,这是一种管理上的越位,这种决策行为怎么能让人心服口服呢?

李克强总理曾反复强调,要更加尊重规律,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把应该由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的交给市场和社会。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手不能总是伸得太长。不要以为一纸通知就可以改天换地,事实证明,这样的通知是不会长命的。

(电子信箱 jsgrb_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