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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自贸试验区推出“1+8”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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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记者 刘毅 通讯员 周莹 马浩) 日前,连云港市召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1+8”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和8个专项扶持政策。
作为政策总体指南,《管理办法》明确19条内容,发展资金支持方向须符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相关功能定位和要求,突出对总部型企业、贸易型企业、航运物流企业、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高层次人才等给予政策支持;在支持内容上,除投产达效奖励外,重点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活动组织等专项扶持。
8个专项政策涉及先进制造业、港航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其中《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立足与《支持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形成政策互补,围绕主导产业建链、补链、强链。《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针对总部型企业范畴外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招商平台、行业协会等进行支持,鼓励企业拓展业务,开辟市场,做大平台。《支持航运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企业进行供应链打造,支持企业联动发展奖励,承接本地企业两个环节以上物流服务外包,且符合一定条件,给予物流服务外包总费用2%的补助。《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来连创业,鼓励他们加大对片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创新。《支持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则立足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功能定位,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大力培育总部型经济,制定四个方面政策:经营贡献奖,新注册或引进的总部型企业符合标准的,可享受专项扶持,扶持资金中10%用于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和管理团队。办公用房按比例给予租金补贴。设立企业上市奖,最高500万元的上市奖励。规费减让补贴,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片区审批权限范围内部分,享受全额补贴。
此次发布的专项政策中,还有一批涉及科技、贸易转型升级和高层次人才的精准政策。其中《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立足建设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培育创新第一动力。其亮点包括国家科研机构、境内外知名高校或世界著名科学家在片区单独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扶持金额最高可达亿元。《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则鼓励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专家学者带项目、技术和团队在该市进行产业化的项目。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指定民办学校就读,给予学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