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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让群众住着危房“被小康”

——江苏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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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快改善苏北农房条件,切实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在2019年改善10万户农房的基础上,我省提出,将此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决不让群众住着危房‘被小康’”。

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深冬寒意重,新居暖人心。

走进淮安市涟水县成集镇条河村新型农民社区,村民王英梅一边擦着窗户,一边热情地招呼笔者到家里坐坐。“添了约10万元,现在楼上楼下都是三室一厅,有小车库,还有个小菜园,别提多高兴了!”王英梅说。

在宿迁市新庄镇朱瓦村新型社区村民张裔清看来,以前房子矮小,窗户透风漏雨,路边沟渠堆满垃圾,一家人只花了几万元就住进两层小楼,“过去做梦都不敢想”。

2019年,江苏全面启动苏北农房改造工程,当年省级财政预拨101亿元专项资金,改善了10万户农民住房条件,同时完成9691户省级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危房改造。如今,穿行在苏北乡间,不时能看到一排排白墙黛瓦的两层小楼,那便是改善后的新型农民社区。

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表示,绘出“住有宜居”新蓝图,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迁新居,也留乡愁

在盐城市建湖县上冈镇黎明村,银杏、紫薇、枇杷等乡土树种随处可见。为留住集中居住点中心位置3棵40年树龄的白杨,黎明村邀请专家规划保护,围绕原有树木、竹林等,增加景观绿化,实现了见老树、解乡愁。

“我家住房我设计。”由江苏省住建厅牵头、面向公众开放的“农房建设服务网”2019年5月上线运行。群众可自主查询农房设计图集、政策文件解读,还能选择喜欢的户型和内部设计。

为保障农民利益,江苏提出,顺应城镇化和村庄发展规律,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坚决杜绝与民争利,不搞强拆强建,尊重农民意愿,不强求搬迁进度、土地指标,让群众“放心搬”。

“住得好”更要“过得好”

整齐的书架倚墙而立,几名村民在书桌旁安静地翻阅书籍。在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杉荷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图书馆,农民洗脚离田,在这里读书看报。

“新型农民社区既要让村民集中居住,也要充分考虑配套服务。”社区党委书记陈先扬说,目前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卫生室、幼儿园、乡情馆、文娱活动室、污水处理厂等已陆续投用,还组建了专业保洁队伍、乡土人才志愿服务队等,服务社区群众。

在盐城市,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靠工业园区的68个、农业园区的88个、旅游园区的8个,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把改善住房条件,让农民早日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作为苏北乡村振兴的“牛鼻子”。江苏省的计划是,将此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在3年内改善苏北30万户农村住房条件,切实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陈刚  赵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