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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预装不可卸载软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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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举 文 天成 绘
报载,上海消保委近日测试结果显示,欧珀X9007和三星SM-N9008S两款手机中预装的软件都超过了40款,且大量软件不可卸载。于是提起公益诉讼,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中消协支持起诉。这是国内首例被受理的消费维权公益诉讼。
从法律上讲,预装不可卸载软件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消费者购买智能手机的主要目的是在电话、短信功能之外运用各种软件享受“互联网+”。消费者的爱好各有不同,不需要某项功能的消费者或不喜欢某个软件的消费者有权卸载相关软件,选择更好的软件。 很多手机在宣传过程中只强调运行内存、机身内存等强大功能,对占据内存的不可卸载预装软件只字未提,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消费者选择手机,多是冲着像素、运行内存、机身内存而来,少有人以预装软件多寡作购机参照。预装不可卸载软件过多,占据内存,影响使用,而且部分软件还强制推送广告,获取个人信息,显然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虚假宣传的欺诈。此外,一些山寨手机的不可卸载软件中存在有吸取话费、消耗流量、植入病毒、发送诈骗短信的流氓软件,远远超出了正常营销范畴,沦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凶。
设计构造手机的权利在厂商,购买后如何使用手机则是消费者的权利,我的手机我做主,厂商凭啥手伸太长干预消费者?消费者协会理当及时出面,或者提起公益诉讼,或者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帮助指导。 要求厂商在手机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预装软件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的问题,更要明确预装后能否及时卸载的问题。为此,有关部门应该出台强制性标准,凡是卸载后不影响手机基本功能或正常使用的软件,厂商就应提供卸载途径,否则不能上市销售。
(本栏信箱 jsgrb_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