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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社局取消22项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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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许建记者丁彬彬)近日,宿迁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决定取消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涉及人社部门的证明事项22项。

此次取消事项涉及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备案申请、申请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12项具体业务,共22项证明材料。为此,他们将根据证明事项取消后的实际工作情况,重新梳理相关工作流程,修订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及时公示和实施,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掌握和办事查询;认真梳理相关证明事项取消信息核查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在线政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人社部门内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以及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政府各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办事依据核实力度,防止监管真空,确保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切实把“减证便民”的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