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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民生保障 再次大幅度扩面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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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槐艾)日前,扬州市委市政府在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实施社会救助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工程、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工程、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等10大工程,民生保障再次大幅度扩面提标。
在社会救助方面,将低保渐退对象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扩大到所有的城乡低保对象,当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2倍之间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进一步深化“单人保”政策,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所有符合条件的大重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对省定30种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政策范围内住院费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保证其大病、慢病得到及时诊治。每年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同时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对象,将一、二级聋哑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对象。
在养老服务方面,已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 15 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调剂解决、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标准配置社区为老服务用房,在大型生态体育公园周边土地出让中配建20%以上的养老设施,在主城区土地出让时,推行适老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重点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和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以及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到2020年享受省定政府购买服务标准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达到10%以上。加强市级养老监管指导职能,成立相应事业服务机构,推进市、县两级养老服务质量和指导能力建设。
为此,扬州从今年起将进一步增加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方面支出。今年,全市民政事业经费将达到13.36亿元,增幅近6%。其中,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扩面新增支出4013万元,残疾人保障对象扩面新增支出2287万元,低保渐退对象扩面新增3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