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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1亿元,南京推出总部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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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朱波)《2019—2020年新增100家总部企业行动计划》日前由南京市政府印发实施。该行动计划包含发展目标、认定标准、工作任务、扶持政策、组织领导等五大方面。其中,对新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南京中心城市首位度,大力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加快培育壮大总部企业集群,推动该市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南京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并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该行动计划。这是一张南京发展总部经济的“作战图”,也是一份诚意满满的面向全球总部企业的“邀请函”。

据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行动计划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结合南京实际情况,将总部企业的类型分为综合型、区域型、功能型三种。新增总部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上要求在时间上突出“新增”,将总部企业在该市的注册时间定为2019年1月1日后两年内;同时提出在宁实际履行总部职能的分公司升级为法人机构、区域型总部升级为全国及全球总部、一般子公司升级为功能型总部,可视同为新增总部企业。在能级上突出“高端”,母公司须为世界500强企业、大型跨国公司、大型央企、中国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在体量上突出“规模”,对跨国公司的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分别设定不低于3亿美元和2亿美元的资产总额标准,对行业领军企业设定行业排名前十且资产总额不低于10亿元的标准。

新出台的行动计划明确了南京市新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新增总部企业100家以上,新建总部楼宇50幢以上,江北、河西、南部新城三大总部经济集聚区基本形成,初步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总部基地城市。对此,该市推出总部企业的扶持政策,共分为落地奖励、提质增效奖励、人才激励、其他支持共四类10项。记者发现,这些扶持政策都非常实在。比如,落地奖励包括开办支持、办公用房支持、节点支持等3项。其中,对新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对新认定的区域型总部企业,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对新认定的功能性总部企业,最高可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而提质增效奖励包括对新增总部企业、既有总部企业的地方财力贡献奖励等2项;人才激励包括个人经济贡献奖、人才安居政策、对企业高管的便利化服务3项;其他支持包括总部楼宇奖励、优先享受各类政策支持2项。其中,总部企业人才在安居住房、户籍、医保、子女就学、出入境等方面都将享受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