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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增一家基层法院 全省达109家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昨正式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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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昨日上午,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正式依法履职。自2019年7月1日起,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将正式受理这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审案件。记者同时从省高院获悉,目前江苏省一共有123家法院,包括1个高级人民法院,13家中级人民法院和109家基层人民法院。

据了解,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办于1992年,1993年被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11月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219家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第8位,营商环境在全省开发区中位列第一。2018年,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64.4亿元,引入46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多个项目,其中世界500强企业61家,上市企业56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呼唤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用法治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注入新活力。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依法履职,将有效统一辖区内案件的管辖,进一步理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管理体制,优化园区法治环境,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区域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江宁开发区法院共设立八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政治部(督查室)、综合办公室,并按照规定设立司法警察大队。江宁开发区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秣陵街道、禄口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待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正式履职后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