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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敲下和谐劳动关系“定音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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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的小赵,万万没想到,自己鼓足勇气的一个电话,能让她几天后就拿到了被拖欠的3000元工资。小赵家住宿迁市宿豫区陆河小区,在区内一家企业上班,被拖欠了工资。年轻的小赵无计可施,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打通了宿豫区劳动监察大队热线求助电话。当小赵到宿豫区劳动监察大队现场领取被拖欠的工资时,再也抑制不住内心激动心情,红润着眼睛,拉着劳动监察员王晓明的手一次又一次的表示感谢,说道:你们的办事效率太高了,真是太感谢了……

劳资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资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今年以来,宿豫区着力从源头抓起,兼顾企业健康发展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培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以先进典型引路,强化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了职工权益的实现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敲下和谐劳动关系“定音锤”。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该区人社部门加大对区内企业劳资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培训班、集中座谈等方式,重点宣传涉及劳动者在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制定(执行)规章制度、集体劳动合同签订、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整体提高企业依法用工的管理水平。同时,把定期实地走访企业和广场宣传结合起来,向广大群众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今年以来,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人员提出的问题600余人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据区人社局走访调查发现,区内企业除正常的人员流动外,主要在用工、加班、福利、合同等方面会和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占整个劳资关系不和谐案件的70%以上。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劳动争议,该区坚持预防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不断完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积极推行企业联系点制度,开展用工摸排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并实施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制度,使矛盾纠纷能够早发现早解决,预防预警机制得到有效构筑。

6月17日上午,有几名工人通过网络反映和企业劳资纠纷问题。看到网络帖子后,宿豫区人社局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围绕劳资纠纷的核心点开展仲裁调解和劳动监察。区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通过以案说法,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善待职工;区监察大队通过上门执法监察,引导企业合法用工,严格落实用工的相关义务。通过仲裁和监察的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仅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就帮助发帖人圆满的解决了劳资纠纷,得到了劳资双方的一致好评。

该区人社局通过指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等建立调解组织,调解化解机制得到健全。调解使纠纷双方当事人能够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快速、彻底的解决纠纷。目前区内发生劳动纠纷的当事人,超过90%的当事人自愿选择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调解成功率近75%,调解已经成为解决劳资纠纷的主要渠道。

另外,不断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模范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和园区,予以多种形式的表彰和奖励。在无举报投诉情况下,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年内免于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时,将是否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先决条件。企业组织要将劳动关系和谐状况作为推荐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使企业和职工保持创建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截至目前,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备案企业户数20余家,备案人数超3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9%以上。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得到缓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增多,职工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去年以来,全区处理农民工欠薪类投诉举报300余起,涉及农民工0.3万余人,欠薪案件总数、欠薪金额、农民工人数较去年相比均呈下降态势。

王彪  王甫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