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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三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942件

75%的案件集中五大行政管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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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 昨天下午,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召开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三周年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三年来,南京铁路法院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6609件,审结5942件,年均收案2200余件,比集中管辖前上升了20%。会上还发布了《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三周年白皮书》。

据了解,案件基本涵盖主要行政管理领域,其中,城建类1801件,占27.25%; 公安类1045件,占15.81%: 市场监督管理类742件,占11.23%; 国土类721件,占10.91%;人社类706件,占10.68%。上述五大类约占全部行政案件的75%。

从三年的变化趋势来看,城建、公安类案件的数量和比重相对稳定,人社类案件的占比下降了约2个百分点,市场监督管理类案件的占比增加了 3.43个百分点。此外,环保、文旅、教育、民政、盐务、税务、金融等行政管理领域,以及涉及居民自治、行业协会管理的案件日益增多,如教育类案件占比由0.53%增加到0.87%,环保类案件占比由0. 85%增加到1. 06%,司法行政类案件由0.21%增加到0.69%,反映了行政诉讼调整领域从传统的房屋征收、治安管理向环境资源、文化教育等领域扩张,老百姓的司法需求从保护权益免受侵害逐步转向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

上述收案量占同期全省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18%,全省有近五分之一的案件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该院副院长潘伟说到相关败诉案件的情况及原因时分析:白皮书中这部分内容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行政机关十分关注的部分。在行政诉讼中,无论胜诉还是败诉案件,都是行政审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施政的体现。从审判实践来看, 绝大部分行政行为是合法、妥当的,没有行政机关的努力,就没有南京的高质量发展。他说,通过分析从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少数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适用法律、规范程序、自由裁量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的问题,不同程度地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既有个性问题,也有共性问题。”

此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法》确定的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说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潘伟透露,南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从以前的45%上升到87%,表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已经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