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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学技能 政府给补贴
我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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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罗刚
技能培训对象覆盖全体劳动者,包括就业人员和准备就业人员;扩大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对生产一线岗位、符合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实施失业保险展翅行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发放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大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构建终身技能培训体系,建立终身学习学分银行
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我省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快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建立和完善江苏终身学习学分银行,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衔接互通,构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以及业绩成果互认。
据了解, 此次提出的学分银行是模拟、借鉴银行的功能和特点,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按照共同的参照标准,以信息平台为支撑,通过专门的认证服务机构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统一的认证与核算,使其在各个阶段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学分得到积累或转换。这是在国际上逐步通行并日趋成熟的一种新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劳动者学技能取得证书,政府发培训补贴
我省明确,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补贴政策,将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扩大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对生产一线岗位、符合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省财政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市县财政对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范围、标准由各地规定。
另外,实施失业保险展翅行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发放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大企业建培训机构
企业是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 我省《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将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对培训开展较好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范围。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推进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鼓励企业建立职工脱产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培训行动,带动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水平。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
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支持企业自主评价人才
为畅通各类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道,让“大国工匠”式的技能人才不断涌现, 我省还将完善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
扩大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对从业人员技能评价的自主权,支持其牵头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加强评价过程和评价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