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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汽车营销套路说“不”!

江苏两部门联合约谈省内汽车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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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滕志铭 记者 徐嵋)为进一步督促汽车企业及经销商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汽车消费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召开省内汽车经营者代表约谈会,结合汽车销售领域相关热点问题,对省内汽车经营企业进行集体约谈。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消保委、省汽车流通协会及近20家汽车经营者代表参加约谈会。

省消保委通报了全省2018年部分汽车品牌投诉情况,梳理了当前我省汽车经营者存在的违规问题,并对省内汽车经营者提出7条要求:一是书面协定订金,不得套路营销。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不得玩文字游戏。二是恪守诚信经营,承诺必须全面真实。经营者应当保障各项服务和商品的质量,对促销、优惠等承诺应及时履行义务。三是明示费用明细,不得强制消费。四是车、证按时交送,必须保障交付完整。五是完善质量体系,交付合格车辆。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减轻自身责任。六是严格履行售后义务,拒绝扯皮推诿。七是正视消费者诉求,积极处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