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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有工作补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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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吴文龙 通讯员 许秋立 吴日文 霞) 针对当前武进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兼职较多、事务繁杂、精力不够,非公企业工会工作难以量化评价等现实问题,武进区总工会近日出台《关于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旨在激发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动力,不断增强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活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评价制度,推动工会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做强基层、做实基础,推动基层工会建设高质量发展。

本《办法》实施工作补贴的对象是工会会员数(以工会卡管理系统内办卡数为准)100人(含)以上独立建会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或承担日常工会工作的副主席)。《办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补贴与所在企业工会工作相挂钩,做到补贴发放与履职业绩相符。二是坚持补贴标准分档发放。按照非公企业工会会员分为100-499人,500-999人和1000人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确定相应年度补贴基数;三是坚持量化考核履职绩效。以基础分和附加分累计积分,基础分从6个方面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附加分主要从获得荣誉和特色工作等方面予以评分;四是坚持规范补贴发放流程。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补贴须严格按照申报、考核、抽检、审定程序进行发放。

补贴发放具体标准为:第一档:工会会员数100到499人,每年度补贴基数为3000元;第二档:工会会员数500到999人,每年度补贴基数为3500元;第三档:工会会员数1000人(含)以上,每年度补贴基数为4000元;

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补贴,考核合格按相应档次补贴基数发放,考核优良按相应档次补贴基数上浮10%发放,考核优秀按相应档次补贴基数上浮20%发放。

上年度通过考核享受补贴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次年因换届、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工会主席的,补贴按实际工作的月份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