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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人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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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去年南京241人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公诉。昨日上午,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市检察机关2018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新环境有关工作情况,同时发布了6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7件173人,批捕64件9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7件297人,提起公诉121件241人。经法院一审宣判,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23人,判处缓刑、拘役、罚金的193人。龚新芳等7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办案中,南京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先后开展打击“电子烟、假酒假烟、美容针、假药、假抗癌药、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医疗品”及“清风、禁网”等知识产权专项行动12次,打掉上下游犯罪团伙6个。成功办理了跨省侵犯“苹果”“小米”“三星”“华为”等注册商标案件。

南京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胡彬华介绍,检方通过对2018年办理的此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仍呈多发、高发态势。2018年,审查起诉阶段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及涉案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7.82%和14.54%;提起公诉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37.50%和16.26%;受理案件量、人数分别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的12.42%和11.64%。二是犯罪渠道“网络化”趋势比较明显。被告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向互联网用户销售假冒商品已成为普遍趋势,网络已成为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主要销售渠道之一。三是呈现产供销一条龙式团伙犯罪态势。受理案件较往年变化较大的特点是由单人犯罪较多向多人犯罪发展,多个链条参与的犯罪嫌疑人呈家族式、朋友式犯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