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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外来人员创业 政府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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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槐艾) 日前,扬州市政府出台鼓励全民创业新政,将原来的创业担保贷款范围从本市居民扩大到外地户籍来扬创业人员,贷款担保额度从最高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根据新政,在原创业担保贷款的基础上推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并将支持对象扩大到包括外地户籍在扬州创业人员在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大幅提高贷款额度,雇佣3-5人的提高到30万元,雇佣6人以上的提高到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额度,按企业实际招用人员数量,按每人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执行。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不超过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孵化成功情况按规定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对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深入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建设,鼓励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等多方协同,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

持续优化创业环境,着力搭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互联互通政务服务体系。完善政务服务APP,实现政务服务由“网上办”向“掌上办”升级。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对注册在创业孵化基地等集中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可在登记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运用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完成。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落实“双告知、双反馈”等信息共享制度。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住所信息联网查验机制、住所信息申报制、住所承诺制等住所登记改革,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信用承诺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