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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6家企业被列入欠薪“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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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罗刚)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省人社厅日前将我省2018年四季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暨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共16家)的有关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

其中,南京奥帆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拖欠53名职工工资,共计63万余元;陈光群,拖欠3名农民工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份工资,共计4万元;廖毛应,拖欠7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05万余元;无锡市喵喵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拖欠4名职工5个月工资,共计3.5万余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金坛区盛强彩钢瓦厂,拖欠3名职工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部分工资,共计5万元;苏州市振丰鞋业有限公司,拖欠54名职工2017年1月至12月部分工资及2018年1月至3月工资,共计49万余元;苏州正捷电子有限公司,拖欠14名职工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工资,共计17万余元;南通鼎旭纺织有限公司,拖欠21名职工工资,共计25万余元;戴志桥,拖欠3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1万余元;扬州一期一会特种动物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拖欠2名职工2017年7月至11月工资,共计1.6万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江苏振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39名职工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工资,共计123万余元;扬州市江都区润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拖欠48名职工工资,共计39万余元;镇江市丹徒区双诚风机厂,拖欠60名职工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工资,共计138.62万元;沭阳县盛昌木业制品厂,拖欠35名职工7个月工资,共计32.1万元;泗阳县众兴镇浙商海鲜楼,拖欠11名职工5个月工资,共计8万元;宿迁市润昌制造机械有限公司,拖欠3名职工9个月工资,共计7.5万元。

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对这些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据悉,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