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12351热线

哪些假期可以替代年休假

    本文字数:401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可以替代年休假的假期有以下几种:

一是寒暑假:一般企业不存在,多体现在教育类单位。需要指出的是,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二是事假:替代年假有两个条件,一是事假不扣薪,二是年度内累计事假20天,由此可见,用事假代替年假不合算。

三是病假:病假代替年假也有严格的条件,并非一天病假代替一天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除此之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婚丧假、工伤停工留薪期、探亲假等,都不可以替代年休假。


需要法律服务?立即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