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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岂能上路查车扣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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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庆盛 文 天成 绘
福建漳州市民王国民日前驾驶小货车行驶到颜厝镇一路口时突然被一辆黑色轿车拦住,轿车司机自称是颜厝镇的林副书记,要求王国民出示驾照接受检查,并要求将车开到附近停车场。对此,王国民质疑:乡镇干部也能上路拦车检查、扣驾照,这也太奇怪了吧?颜厝镇党委副书记林伟斌称:该镇正在进行“三联”行动,治理无证、超载、违章车辆,他只是想看看这辆车是从哪里来的。(《海峡导报》)
从双方的陈述来看,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但却反映了权力边界、权利意识等大问题,值得一议。笔者认为,不管林副书记出于何种想法上路拦查车辆,他都做错了,因为他根本没有权力这样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安全事宜应由交警来管,其他人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但拦车检查、暂扣驾照等只能由交警来做,其他人不能“越俎代庖”。
执法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只有相应的执法部门才能行使。而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执法主体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所以,没有得到法律授权的人,不管多么位高权重都不能自我赋权、擅自执法,即“法无授权不可为”。说到底,林伟斌“亲自”拦车、查车、扣照,突破了自身权力的界限,可谓是“权力任性”的生动注脚。
再者,王国民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值得称赞。一般人遇到这种“小事”,过去就过去了,甚至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王国民非要较真儿。正是这位平头百姓的较真儿帮助林副书记纠正了错误认识,让他知道“有权不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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