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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倒卖药品 非法经营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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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季光 记者 万森) 记者日前从太仓市法院获悉一起因网上倒卖药品被判刑的案件。被告人杨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0元。

据了解,杨某是太仓某制药厂的员工,对药品知识有一些了解。某天,杨某在网上看到收购某类孢类药品的广告,其发现有利可图。于是,杨某通过广告上所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买家曾某,开始与对方在网上“洽谈业务”。达成协议后,杨某便通过贴广告的形式开始收购该类药品,然后通过快递的方式寄给曾某,曾某再将钱通过转账的方式汇给杨某。通过这种方式,杨某于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间共向曾某销售药品金额达98844元,非法获利人民币21000余元。杨某称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后来知道了,但还是因为利益的诱惑没有及时收手。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本案案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审理该案的法官提醒,目前药品市场鱼龙混杂,老百姓不要贪图便宜,应进料从正规药商处买药,千万别拿自己的健康当儿戏,也避免给一些非法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