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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实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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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尤其是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问题,常州市出台《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截至2017年底,常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87万,占户籍人口的23.1%,位于全省前列。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造成社会抚养负担大,尤其是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的事务及经济负担重,常常存在“一人失能、全家受累”的问题,加之家庭结构呈现“421”模式,家庭护理功能弱化,而长期护理保障又相对不足,导致许多老人选择长期住院,医疗资源被大量占用。为此,该市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方案,出台实施意见,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明确在武进区先行试点,适时扩大到全市范围。经测算,目前该市重度失能人员人数约为1.6万人,其中先行试点的武进区约4200人将首批受益。

该市将建立以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医保基金划转相结合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对经评定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本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城乡统筹工作要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试点期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年100元筹集,其中参保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30元,医保基金划转40元。对属于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治疗后病情基本稳定,并经失能等级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保障待遇。对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的给予40元/日生活照料补贴,医疗机构护理为35元/日。

目前,武进区已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了制度保障。完成41万参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19年度长护险缴费工作结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信息化建设等启动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具体政策将于2019年一季度正式实施。该区还将制定《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吴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