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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多举措维护互联网企业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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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蕾蕾 通讯员 刘义昂 王建平) 今年以来,滨海县总工会针对互联网企业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切实维护互联网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企业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
滨海县现有互联网企业62家、职工1637名。这些企业大部分没有建立工会组织,也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收益分配、休息休假、民主管理的诸多权益受到侵害。为此,滨海县总采取四项措施,做好互联网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按照互联网企业分布情况、职工人数建立联合工会或工会小组。目前,全县已建立互联网企业联合工会3家,工会小组59家,使互联网企业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 二是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由县总、人社局、商务局联合出台规定,互联网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2200元,加班工资每小时不低于15元,使互联网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不低于其他企业职工标准。三是签订职工劳动合同。县总开展互联网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推进月活动,凡是在本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进行家家督查,确保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全覆盖。 四是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县总帮助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围绕职工工资、劳动技能培训、交纳“五险一金”、休假休息、安全卫生、丰富文体生活、强化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等开展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