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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秋冬大气污染怎么治?

江苏立下“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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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苏环轩 记者 赵叶舟)日前,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总体思路是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根据方案要求,江苏将重点在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完成化工等行业企业67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全省压减粗钢产能80万吨、水泥熟料产能18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加大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二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2018年全省淘汰44万千瓦燃煤机组;2018年12月底前,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等。

三是积极调整运输结构。2018年12月底前,全省131家企业不得汽运煤炭和矿石;在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的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南京、苏州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55%、50%;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全省建设7385个公共充电桩。

其他还有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等方面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