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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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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裂缝、房屋渗漏、墙皮脱落……房屋质量问题困扰着部分购房者。即便在房屋保修期内,购房者与开发商沟通交涉,也会遇到推诿扯皮的情况,严重损害了百姓切身利益。为回应百姓关切、切实维护住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江苏省保监局印发了《关于推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在不久的将来,房子将与人、车一样,出现问题,有保险兜底。

在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及风险管理机构介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这对于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住宅建设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保险机构从保障自身利益出发,聘请专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通过设计方案把关、现场实地检查、关键节点监管等途径,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质量风险预防与评估服务,将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优质精品工程;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理赔服务机制,当投保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第一时间组织维修,通过先行赔付,充分履行保险机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响应业主的诉求,减轻因建设、施工单位履行维修责任不到位带来的不良影响。

“通过保险机构承担维修、保障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模式下住宅质量问题直接由政府兜底的状况,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建立一道有效屏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说,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终身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工程质量的行政监管责任,并不会随着项目承保工程质量保险而一并转移给保险机构。工程质量保险只是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改革质量监管体制提供了土壤支撑和平台可能。保险公司及风险管理机构是在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下,承接工程质量风险,提供维修保障服务,是工程质量监管的有益补充。

为工程质量上保险是新兴事物,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实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可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产品,让人民群众住得放心、安心、舒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蔡志军 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