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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把脉问诊” 全程“跟踪监控”
阜宁县总建立巡查制度让协商成果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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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蕾蕾 通讯员 郑艳华 周永祥) “你的工资是按照协商后的标准领取的吗?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劳保福利是否及时发放?你对公司执行合同情况是否满意……”国节前夕,阜宁县总工会集体协商巡回督査组深入到阜宁协鑫光伏有限公司,对今年的集体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16名职工代表的满意度为93.75。
为解决少数企业行政不作为、工会难作为、协商程序不规范、协商结果难落地、虎头蛇尾、商完事了等问题,该县总工会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建立集体协商巡回督査制度,并成立了县、镇两级巡回督査组。其中,县级巡回督査组由县总分管权益保障工作的副主席总牵头,基层工作部、权益保障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与,侧重对首次开展集体协商的新建企业、全县227个重点企业、有来信来访职工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督査,同时采取随机的方式对镇街工会督查范围内的企业抽样督查;镇级巡回督査组由各镇区、街道工委主任牵头,与劳动保障所、工办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开展集体协商企业的督查。督査采取定期巡查、全程监控、适时清障等举措,内容包括协商代表的构成,尤其是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是否合理;整个协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走过场或一厢情愿的现象;协商结果是否及时公示和报劳动部门备案;行政方是否按合同规定及时履约,有无执行不到位或以产(商)品等实物折抵津贴发放现象等,对巡查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一月内组织再次巡查;对没有按照巡查意见整改的,或在执行中采取“两本账”的企业,由县总提请劳动保障部门予以处理;对拒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予以曝光,必要时诉诸法律,真正让集体协商成果落地生根。
据统计,1~9月份, 县总和镇街工委己对321家企业进行巡回督查。309家执行情况良好,3家企业的典型经验在市、县推介,5家企业被限期整改,7家企业为职工补发各类津贴11.2万元。